
所得稅法修正三讀通過 未成年子女免稅額提高至15.15萬元
立法院於2026年8月21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將未成年子女每人免稅額由10.1萬元提高至15.15萬元;勞工保險、國民年金等社會保險費亦不再受每年2.4萬元列舉扣除額上限限制。新制自2026年1月1日起適用,並於2027年5月申報2026年度綜合所得稅時正式反映。

尚未領取的退休金也可能列入剩餘財產——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2397號判決
夫妻離婚進行剩餘財產分配時,除了不動產、存款、股票等常見財產外,退休金也可能成為重要的計算項目。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2397號判決指出,如果一方在剩餘財產計算基準日時已經符合退休要件,即使尚未實際退休或領取退休金,其退休金權利仍可能列入現存婚後財產。本文介紹最高法院最新見解,以及退休金對剩餘財產分配訴訟可能產生的影響。

證券犯罪自白減刑的認定——最高法院115年度台上字第1357號判決
證券交易法第171條對重大證券犯罪設有偵查中自白減刑規定,但被告究竟要承認到什麼程度,才能構成法律上的「自白」?最高法院115年度台上字第1357號判決指出,自白不能只停留在客觀犯罪事實,原則上也必須包含主觀犯意。本文整理本判決見解,並分析被告在偵查階段選擇爭取無罪或自白減刑時應注意的辯護策略。

唯一有責配偶仍可能請求離婚——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2256號判決
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但書,過去唯一有責配偶原則上難以請求裁判離婚。不過,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4號判決後,最高法院進一步指出,法院仍須審查婚姻是否僅剩形式、破裂狀態持續多久,以及繼續限制有責配偶離婚是否已達顯然過苛。本文簡要分析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2256號判決及其對未來離婚訴訟的影響。

房屋出售後,原使用借貸關係還能對抗新屋主嗎?——最高法院115年度台上字第44號判決
房屋基於使用借貸提供他人居住後再出售,新屋主是否可以直接依民法第767條要求占有人遷出?最高法院115年度台上字第44號判決指出,使用借貸原則上不能對抗房屋買受人,但所有權之行使仍受到民法第148條誠實信用及禁止權利濫用原則的限制。本文簡要整理本件事實、最高法院判斷及其對遷讓房屋實務的重要意義。

新聞快訊:台灣對越南特定冷軋不銹鋼產品展開反傾銷調查
台灣財政部於2026年8月14日正式對自越南產製進口的特定冷軋不銹鋼扁軋鋼品展開反傾銷調查,後續並可能涉及臨時課徵及回溯課徵反傾銷稅。本文簡要整理本案調查範圍、程序、應訴期限及官方申請資料,提醒涉及本案的越南製造商、出口商及台灣進口商儘速評估並採取因應措施。

AI進入國際仲裁:Ciarb 2025年人工智慧使用指引
人工智慧已逐漸進入國際仲裁程序。Ciarb於2025年發布AI仲裁指引,並未禁止當事人、律師或仲裁員使用AI,而是依照AI實際參與程序的程度及風險,處理揭露義務、證據、程序管理及仲裁員決策等問題。本文介紹Ciarb指引的重要內容,並探討AI可以如何協助仲裁程序,以及為何仲裁員的核心判斷仍不能交由AI取代。

生成式AI進入法院:新加坡2024年法庭AI使用規則與台灣的啟示
生成式AI已經逐漸進入法院與訴訟程序。新加坡法院於2024年發布生成式AI使用指引,並未禁止律師及當事人使用AI,而是要求使用者自行查證內容、對法院文件負責,並明確限制AI創造證據及不當處理機密資料。本文介紹新加坡法院的規範內容,並進一步從台灣司法實務出發,討論當AI大量進入法院後,台灣是否也需要建立更明確的使用界線。

公司設立前,先選對公司型態: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什麼差別?
在台灣設立公司時,有限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雖然都採取有限責任制度,但在股權轉讓、公司治理、募資及股東退出等方面,仍有明顯差異。公司型態一旦選定,往往會長期影響企業的經營方式及股東權利。本文依《公司法》相關規定,說明兩種公司型態的主要差別,以及創業者在公司成立前應注意的法律與治理問題。

行政程序法: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程序規範
行政程序法是台灣行政法的重要基礎法律,也是行政機關依法行使公權力時必須遵守的程序規範。無論是核發許可、裁罰、撤銷資格、土地徵收、行政指導或其他行政決定,都可能受到行政程序法的拘束。本文從行政程序法的立法目的、適用範圍、整體架構、依法行政、比例原則、信賴保護及行政處分程序等面向進行介紹,協助讀者理解行政程序如何保障人民權益,以及程序違法對行政處分可能產生的法律效果。

打官司以前,先判斷案件值不值得提告
決定提起民事訴訟前,真正需要評估的往往不只是「會不會贏」。證據是否充分、損害能否證明、對方是否有財產可供執行、訴訟成本是否合理,以及是否存在更有效率的爭議解決方式,都可能影響案件最終結果。本文從律師實務角度,整理提告前應注意的重要法律與策略考量。

行政處分是什麼?哪些政府決定可以提起行政救濟?
政府機關寄來的公文、裁罰通知或駁回決定,不一定只是一般通知,也可能已經屬於具有法律效果的行政處分。行政處分一旦作成,不僅可能開始計算行政救濟期間,也可能具有拘束力及執行力,不能置之不理。本文將說明行政處分的基本概念、常見類型、法律效果,以及個人、企業、外國人與外國企業收到政府決定後應注意的重要事項。

兄弟姊妹特留分正式刪除:立法院三讀通過《民法》重大修正,未立遺囑者仍應特別注意
立法院正式三讀通過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象徵台灣《民法》繼承制度的重要變革。然而,本次修法刪除的是兄弟姊妹的特留分,而非其法定繼承人資格;若未預立合法有效的遺囑,兄弟姊妹在符合繼承順位時,仍可能依法繼承遺產。本文將介紹本次修法重點、修法前後差異、受影響族群、新法施行時間,以及遺囑規劃與涉外繼承案件應注意的法律問題,協助讀者了解台灣最新繼承法制度及其實務影響。

行政法是什麼?一次看懂台灣行政法制度、法源與人民權利救濟
收到政府公文、行政裁罰或申請遭駁回時,是否只能接受行政機關的決定?其實,行政法不僅規範政府如何依法行使公權力,更建立了完整的權利保障及行政救濟制度。本文將帶您認識台灣行政法的基本架構、重要法源,以及人民在面對行政機關時所享有的權利與救濟方式。

公證是什麼?台灣公證制度、法律效力與常見適用情況之簡介
公證制度是透過具有法定資格的公證人,確認法律行為或私權事實,以提高文書證明力、保障交易安全及預防日後爭議的制度。在一定條件下,公證書更可能具有直接強制執行的效力。本文將簡要介紹台灣的公證制度、公證與認證的差異、公證書的法律效力,以及借款、租賃、遺囑、贈與、商業契約與證據保存等常見適用情況。

稅法快訊|出售繼承或受贈取得的舊制房屋,房屋評定現值可按物價指數調整
財政部發布台財稅字第11504549440號解釋令解釋令,出售繼承或受贈取得且適用舊制課稅的房屋,可將房屋評定現值按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列為減項,以降低交易所得及稅負。本文整理新規定重點及稅務律師觀點。

民事訴訟常見 Q&A|一次了解台灣民事訴訟的基本概念
收到法院寄來的起訴狀或開庭通知,不代表一定會敗訴;提起民事訴訟,也不只是向法院表示「對方有錯」這麼簡單。從裁判費、舉證責任、證據準備,到開庭、和解、上訴及強制執行,民事訴訟涉及許多程序與法律規定。本文整理 14 個最常見的民事訴訟 Q&A,以淺顯易懂的方式介紹台灣民事訴訟的基本概念,協助您快速掌握民事官司流程,並在面對法律爭議時,作出更適當的判斷與準備。

遇到刑事案件怎麼辦?一次看懂刑事案件完整流程
收到警察通知或檢察官傳票怎麼辦?本文完整解析台灣刑事案件流程,從警詢、偵查、起訴、法院審判到執行程序,並整理13個常見Q&A及5大迷思,帶您快速了解刑事訴訟與自身權利。

企業經營中不可忽視的法律風險管理
在快速變動的商業環境中,法律風險已成為企業經營中不可忽視的一環。從契約簽署、勞動關係、智慧財產權,到稅務與公司治理,若缺乏完善的法律規劃,往往可能在關鍵時刻對企業造成重大影響。

國際商標策略思維
企業經營者在擴展到國際市場時,應該了解到保護品牌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在此過程中,了解國際商標制度、制定全球註冊戰略、執行商標保護和適應文化差異的策略至關重要。而律師在企業進行這一複雜過程中將會是寶貴資源。

企業併購中的法律盡職調查:買賣雙方的風險與保障
法律盡職調查旨在全面審查目標公司的法律事務,識別並最小化潛在的法律風險,涵蓋合約、資產、員工、智慧財產權、法規遵循及潛在爭議等多個方面。